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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店、丰都店同步获得“双通道”医保定点药店资质

      日前,重庆市医保保障局公布专诚大药房綦江店、丰都店获批“双通道”医保定点药店资质,其中綦江店批准的是国谈、慢特病报销资格,丰都店批准的是国谈报销资格,丰都店也是丰都县唯一一家“双通道”医保定点药店。綦江店和丰都店同步获得“双通道”定点资质,代表着专诚DTP药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所谓“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谈判药品、慢特病药品保障、临床使用等合理需求,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简而言之,就是在有“双通道”资质的药店购买相关药品,享受和医院一样的报销政策。专诚大药房綦江店、丰都店获批“双通道”定点资质,将为当地老百姓及时享受国谈、慢特病的优质药品报销做出贡献。

      链接:重庆市及国家关于双通道的政策:

      2021年1月5日,《重庆市医保局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管理的通知,2021年1号文》: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参与患者众多、人群相对集中的区县可选择一家药店定点,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集中的区县可适当增加定点家数。

      2021年2月22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国家谈判药品门诊保障用药双通道机制,即对于国家谈判药品中符合我市国谈门诊特病用药和国谈门诊保障用药可由以下机构供药。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互联网医院。

      2021年3月9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具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保障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实行“双通道”供药。“两病”患者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含电子处方),到能稳定供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且已联通医保“两病”管理平台的定点药店购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2021年4月22日,《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双通道”的管理机制,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2021年5月25日,《重庆市医保局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申请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定点的通知》:为了落实具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保障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试行“双通道”供药,进一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各区县申请为国家谈判零售药店或已取得国家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资格零售药店,允许申请为门诊慢特病供给零售药品定点资格。

      2021年9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对于医疗机构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要建立健全处方流转机制,通过“双通道”等渠道提升药品可及性。各地医保部门要按照加强管理、保障供应、规范使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建立处方流转中心,并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施行统一的报销政策。原则上2021年10月底前,各省份要确定本省份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11月底前,各省份要实现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有1家符合条件的“双通道”零售药店,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要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责任,满足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